教务处

教务处

部门职责

教务处部门职责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1-04-02 17:03

  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职能部处,负专业教育的教学运行管理,教学改革与建设,以及学生学籍和教学质量监控等职责。在学校的领导下,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和法规,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与目标,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,推进学校教育事业不断发展。
         1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培养方案、教学改革与建设计划和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。
   2、组织教学研究、推进教学改革、总结并推广优秀教学成果;负责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的组织与管理。
   3、组织编制并实施教学执行计划,组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;负责教学文件的归档立卷管理。
  4、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管理,包括学生成绩管理、学历证书管理;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的汇编立卷及学历查寻工作。
   5、负责管理全校教学运行,包括选课、排课、课程调度以及各级各类课程考试管理;协助做好教学条件建设、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工作。
   6、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、管理与维护,建立教学督导制度,对全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,包括课堂教学质量测评、教学检查及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评。
  7、负责学校教学评优推荐评审工作,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奖励、优秀教材奖励、优秀教师奖励等;负责教学事故及违纪的检查、鉴定、通报及处理;负责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检查、鉴定、通报及处理。
  8、负责学生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管理,做好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;协助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,以及实验教学建设和实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 9、负责组织教学技能大赛、学生技能大赛等工作,推荐教师参加教师或学生参加各级教学大赛、学生技能大赛,组织教师参与各类教学成果奖的申报,负责相关获奖人员的奖励表彰工作。
        10、组织新专业的申报考核和检查工作;负责校、省、国家各类特色、品牌专业申报、检查等工作,负责专业认证、评估等工作;
        11、组织国家级、省级及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课题的申报,负责立项课题的检查及管理。
        12、组织召开全校各二级学院(部)的教学例会或教研活动。
    13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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